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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警察是否可以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广西区公安厅交管局高支一大队 李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的秦昌东先生写了一篇《交通警察是否可以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就交警对个人不可以当场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进行了论述,笔者认为秦先生的论述欠妥,交警可以对个人当场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
秦先生引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可以作出当场罚款处罚的上限是50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安法》)的规定是200元。其观点认为一、《行政处罚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而《交安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如果存在不一致,适用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二、《行政处罚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权力主体行使行政处罚等公权力时应当遵守的程序性法律,具有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一样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而《交安法》属于就道路交通管理方面作出的包括实体和程序性规定的法律,其只对某一方面产生法律效力,依据《交安法》作出的处罚仍然属于行政处罚,不能脱离《行政处罚法》所确定的行政处罚的范畴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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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解读《新保险法》司法解释
来源:法制网 记者: 王斗斗
修订后的保险法10月1日正式生效已进入倒计时,广大百姓非常关心在新法施行前签订的合同能否受到新保险法的保护。
“新法施行后,人民法院也将面临着许多保险纠纷案件审理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此,有必要对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适用新法作出规定,以统一裁判标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就该解释这位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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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新保险法与旧保险法区别
09年10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保险法》正式实施。历经三次审议通过的新版《保险法》共8章187条,较现行《保险法》的158条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业内人士称,与旧版相比,新保险法的一大变化就是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亮点1新增不可抗辩规则
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为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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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特别提示: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在投保本保险后,您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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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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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石家庄市周边各(高速)交警队地址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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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有关车损起诉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无效: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
-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
早先,世界上并没有路,只是人走的多了,才踩出一条条小路。后来,人们为了生活,开始自己筑路、造桥、挖地下通道。久而久之,在我们的大地上形成了四通八达的通路网。
道路是专门给人和车辆通行的地方。它划分成人行道、和车行道两大块,车行道又划分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走路时,应该走在人行道上,没划分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走;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自行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样各行其道,就能够避免人与车辆相撞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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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估、拆验、施救“三费”由谁承担(判例二)
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灵民二初字第60号
原告刘唐保,男,汉族,1961年4月5日,住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
委托代理人李淑红,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为民法律服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武玉鹏,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为民法律服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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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估、拆验、施救“三费”由谁承担(判例一)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井民一初字第00207号原告赵春海,男 1966年生,汉族,住河北省灵寿县青同镇,身份证号132336000000000,电话:13900000000.
委托代理人张玉鹏,女,1976年生,汉族,住石家庄币长安区,身份证号l30520000006060089。
被告张振红,男,1967年生汉族,住山西省闻喜县郭家庄镇,身份证号142729000001073319,电话1300000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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