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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1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切身利益,该怎么处理?

首先,出了事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查明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双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次,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比较轻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最后,如果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比较严重或有人员伤亡,赔偿问题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就要打官司,委托律师到法院进行民事甚至刑事诉讼了。
2      那么,交通事故官司应怎么打呢?

第一:弄清楚该“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是属于驾驶员之外的人,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收集证据

证据在任何类型的官司中,都是重中之重。对于原告来说,证据不充足,诉讼请求赔偿的数额可能不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对于被告来说,搜集证据也是必要的,可以向法院证明自己应该赔偿的部分,不该赔偿的部分。

第三:赔偿要合理

交通事故案件中,因为事故给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但是赔偿也有一个尺度的问题,该赔哪些部分呢,不该赔哪些部分呢,多少才是适度的呢?

赔偿一般包括财产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两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赔偿的数额应当能够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标签: 交通常识
分类:交通常识| 发布:李淑红| 查看:1162 | 发表时间:20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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